书名:律师制度
编号:407778
ISBN:9787562029816[十位:7562029814]
作者:田文昌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年06月
页数:412
定价:29.00 元
参考重量:0.543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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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
法学是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学科,《律师制度》的最大特点在于突出法学的应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力求与现行最新的立法、司法解释及法律实务相一致。《律师制度》强调对现行最新的立法、司法解释进行介绍和分析,强调联系司法实务中的新老问题进行论述。
2.力求与最新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相一致。司法考试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资格考试,但每年有大量的法律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无法通过司法考试。《律师制度》力图使教学内容与司法考试紧密相联。
3.力求用简洁、实用的事例说明深奥的原理和规范。在每一本教材中都努力用简洁的文字、实用明晰的案例对基本原理和法律规范进行说明,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读懂教材,并结合历年司法考试试题加以分析。
4.力求结合最新的研究成果和立法动态。立法、司法和法律实务是动态、发展的。《律师制度》密切关注和把握改革发展的方向与趋势,努力结合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使法学理论应用于法律实务和教学。
* 图书目录 *
上编 律师制度
第一章 律师制度概述
第一节 律师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 律师的任务和业务范围
第三节 律师的执业原则
第二章 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 西方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我国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章 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
第一节 律师资格
第二节 律师执业
第四章 律师工作机构
第一节 律师事务所概述
第二节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节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机制
第四节 国外律师事务所介绍
第五节 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
第五章 律师管理
第一节 律师管理体制
第二节 律师协会
第六章 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律师的权利
第二节 律师的义务
第三节 律师权利的保障
第七章 律师职业行为规范
第一节 律师职业行为规范概述
第二节 律师职业行为规范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律师职业行为基本规范的内容
第八章 律师收费制度
第一节 我国律师收费制度
第二节 欧洲与日本律师收费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第九章 法律援助
第一节 法律援助制度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第十章 律师职业责任制度
第一节 律师职业责任制度概述
第二节 律师的刑事责任
第三节 律师行政法律责任
第四节 律师民事责任
中编 律师诉讼业务
第十一章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
第一节 刑事辩护制度
第二节 我国律师辩护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章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
第一节 刑事诉讼律师代理概述
第二节 刑事代理中代理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公诉案件、自诉案件中律师代理的几个问题
第十三章 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概述
第二节 律师代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中的律师代理
第一节 行政诉讼中的律师代理概述
第二节 律师代理行政诉讼中的主要问题
下编 律师非诉讼业务
第十五章 法律顾问
第一节 法律顾问概述
第二节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第三节 律师担任企业单位法律顾问
第四节 律师担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法律顾问
第十六章 律师仲裁业务
第一节 律师仲裁业务概述
第二节 律师仲裁业务的工作方法
第十七章 律师金融保险业务
第一节 律师票据业务
第二节 律师保险业务
第十八章 律师的公司证券业务
第一节 律师的公司业务
第二节 律师的证券业务
第十九章 律师知识产权实务
第一节 律师商标业务
第二节 律师专利业务
第三节 律师著作权业务
第二十章 律师房地产业务
第一节 房地产法制的历史演变与我国的现状
第二节 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的法律服务
第三节 商品房交易中的法律服务
第四节 房屋拆迁中的法律服务
第二十一章 律师涉外业务
第一节 非诉讼涉外业务的发展历程
第二节 逐步健全的涉外法律法规
第三节 涉外法律服务中律师的作用
第四节 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趋势
第二十二章 律师其他非诉讼业务
第一节 律师代办公证
第二节 律师主持或参与调解
第三节 律师见证
第四节 律师资信调查
第五节 法律咨询
第六节 代书
……
* 文章节选 *
第四章律师工作机构
第一节律师事务所概述
一、律师事务所的法定形式和特点
我国现行《律师法》第1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律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现阶段,律师事务所的法定形式按照出资主体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不同分为国家投资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其性质具有丰富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两个层面:①律师事务所是依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具有国家性、社会性、公益性和营利性的执业组织形式;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背景下,它是具有中介性质的执业组织形式。
二、律师事务所的职能
我国现行《律师法》第22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按照章程组织律师开展业务工作,学习法律和国家政策,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但是现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律师行业的逐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职能已经不局限于上述内容,根据目前我国律师业发展的实际状况,概括起来,律师事务所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组织律师开展法律业务活动。这是律师事务所的基本职能,主要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对外统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统一向当事人收取代理费用;指派律师具体办理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项;组织律师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律师之间的业务协作。
2.对律师从事法律事务进行管理,提供保障。具体内容如:统一管理业务费用;统一管理业务档案;监督、检查律师承办业务情况及代理事项的质量;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指导。此外,律师事务所要为律师提供基本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行政后勤服务,并依法提供相应的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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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介绍 *
田文昌,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法学硕士。1983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曾任法律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1995年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学院名誉院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兼职教授。1996年被评为北京市首届十佳律师。2002年被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授予“终身荣誉会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