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法理学(第三版)
编号:2585372
ISBN:9787300120478[十位:7300120474]
作者:孙国华 朱景文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05月
页数:351
定价:36.00 元
参考重量:0.5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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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
本书是在总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法理学教程》的编写和使用经验基础上写成的。这次编写力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注意总结我国法制建设的新经验,吸取国内外法理学研究和同类教材的新成果。
* 图书目录 *
绪论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性质和职能
第二节 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节 法学的体系与法理学
第四节 法学、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第五节 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第一篇 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章 社会调整与法的产生
第一节 社会调整及其分类
第二节 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整
第三节 法的产生过程
第四节 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与法
第二章 法的概念和本质
第一节 法的术语和外部特征
第二节 法的内容和社会阶级本质
第三节 法的概念的几个基本方面
第四节 法的定义
第三章 法的作用和价值
第一节 法的作用和职能
第二节 法的价值
第四章 法制、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
第一节 法制、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历史类型的变更
第三节 前资本主义类型法律制度
第四节 资本主义类型法律制度
第二篇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第五章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第一节 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与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与法的继承性
第三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第六章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本质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本质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与人权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的国家强制性和自愿遵守性
第五节 社会主义法与“一国两制”
第六节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
第七章 社会主义法与经济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与生产力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与所有制结构
……
第三篇 法律调整、法的创制、法的实施
参考书目
* 文章节选 *
第一篇 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章 社会调整与法的产生
第一节 社会调整及其分类
一、社会调整的概念
任何社会作为一个整体都必须具有一定的规则和秩序,不管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自发地、自然而然地形成的,还是人们自觉地创造的,这种规则和秩序正好是一种生产方式的社会固定形式,因而是它相对摆脱了单纯偶然性和单纯任意性的形式。①也就是说,规则和秩序是社会本身所固有的属性。
人们往往用社会调整②或社会控制③的概念来表示把个人及其集体的行为纳入一定社会规则和秩序的范围内的过程,认为它是建立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必需手段,是使人们接受社会价值、原则或规范的整个过程。而社会规则(规范)则是这一过程的静态表现。
二、社会调整的分类
社会调整或社会控制(以下统称社会调整)有多种形式,它们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一)内在调整和外在调整
社会调整根据其作用于人们行为的方式和人们服从它的原因可分为内在调整和外在调整。内在调整是人们学习一定社会群体的行为规则的过程。社会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家庭、学校、各种社会实践)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在什么情况下什么行为是正当的、什么行为是不正当的,从而使外在的行为规则内化,从事正当的行为成为一种习惯,从事不正当的行为被视为“异常”、“越轨”。因此,内在调整也就是人的社会化过程。外在调整则是通过外部压力,包括道德、宗教、纪律、法律等措施使人们遵守一定社会规范的过程。内在调整与外在调整在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二者是相互渗透和相辅相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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