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律师、公证与仲裁制度(第二版)
编号:456251
ISBN:9787562031611[十位:7562031614]
作者:宣善德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
页数:297
定价:24.00 元
参考重量:0.45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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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
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大力推进和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我国司法警官职业教育事业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官类高等职业院校经过结构调整、资源重组和内涵建设,其办学层次和教育质量稳步提高,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应用型人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对职业型、应用型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警官类高等职业院校现有的教材体系已相对滞后,图书市场上虽然不乏有关这方面的教材,但理论性、学术性太强,缺乏针对性,不能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所强调的理论知识传授以“必需、够用”为度,突出职业性和应用技能培养的要求。为了适应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的客观需要,确保因材施教,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组织编写了这套突出职业性和应用性的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
* 图书目录 *
第一编 律师制度
第一章 律师制度概述
第一节 律师、律师法的概念/1
第二节 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4
第二章 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概述/8
第二节 遵守宪法和法律原则/9
第三节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原则/9
第四节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10
第五节 接受监督原则/10
第六节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原则/12
第三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一节 律师执业许可概述/14
第二节 律师资格/15
第三节 律师执业/17
第四章 律师事务所
第一节 律师事务所概述/22
第二节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和终止/28
第五章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律师的权利/33
第二节 律师的义务/38
第六章 律师的管理
第一节 律师管理体制/42
第二节 律师管理的机关和组织/44
第七章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一节 律师职业道德/48
第二节 律师执业纪律/53
第八章 法律援助
第一节 法律援助概述/6l
第二节 律师法律援助/64
第九章 律师法律责任
第一节 律师法律责任概述/70
第二节 律师刑事责任/72
第三节 律师民事责任/75
第四节 律师的行政责任/78
第十章 法律顾问
第一节 法律顾问概述/83
第二节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88
第十一章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申诉中的律师业务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业务/93
第二节 行政诉讼中的律师业务/101
第三节 各类申诉案件中的律师业务/107
第十二章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业务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116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127
第十三章 非诉讼法律事务中的律师业务
第一节 非诉讼法律事务中的律师业务概述/136
第二节 律师代理有争议的非诉讼法律事务/138
第三节 律师代理无争议的非诉讼法律事务/144
第四章 律师解答法律咨询与代书
第一节 律师解答法律咨询/146
第二节 律师代书/152
第二编 公证制度
第十五章 公证制度概述
第一节 公证的概念、特征、法律关系/159
第二节 公证的任务/161
第三节 我国公证制度的建立和发展/162
第十六章 公证的基本原则和效力
第一节 公证的基本原则/164
第二节 公证的效力/167
第十七章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第一节 公证机构/170
第二节 公证员/173
第十八章 公证监督管理体制和公证法律责任
第一节 公证监督管理体制/178
第二节 公证法律责任/180
第十九章 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公证执业区域
第一节 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184
第二节 公证执业区域/187
第二十章 公证程序
第一节 公证的一般程序/190
第二节 公证期限、终止公证和拒绝公证/195
第三节 公证的特别程序/196
第四节 公*书的复查程序/200
第五节 公证调解和公证费用/202
第二十一章 公证实务
第一节 合同法律行为公证/204
第二节 单方法律行为公证/211
第三节 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身份关系、财产关系的公证/214
第二十二章 涉外公证
第一节 涉外公证概述/224
第二节 涉外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225
第三编 仲裁制度
第二十三章 仲裁概述
第一节 仲裁的概念和特点/228
第二节 仲裁与诉讼、调解的关系/229
第三节 仲裁的种类/232
第二十四章 仲裁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第一节 仲裁的基本原则/234
第二节 仲裁的基本制度/238
第二十五章 仲裁员
第一节 仲裁员/242
第二节 仲裁机构/244
第三节 仲裁协会/248
第二十六章 仲裁协议
第一节 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种类/251
第二节 仲裁协议的内容和效力/253
第二十七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257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262
第三节 仲裁审理和裁决/264
第二十八章 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
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撤销/270
第二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273
第三节 我国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277
第四节 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279
第二十九章 涉外仲裁
第一节 涉外仲裁概述/282
第二节 涉外仲裁机构及其仲裁规则/283
第三节 涉外仲裁的仲裁协议/286
第四节 涉外仲裁程序/288
第五节 简易仲裁程序/293
第六节 涉外仲裁中的其他问题/295
参考书目
……
* 文章节选 *
第一编 律师制度
第一章 律师制度概述
第一节 律师、律师法的概念
一、律师的概念和特征
根据我国修订后的《律师法》第2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成为律师的前提条件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书;律师工作的内容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的职业属性是“执业人员”,也就是说,律师是凭藉个人的法律知识和能力从事法律业务活动的。
律师具有以下特征:
(一)律师任职资格的特定性
世界上无论哪个国家的律师,都必须经有关机关的认可才能发给其执业*书,才能从事律师职业。也就是说必须通过本国立法所确认的考试或考核,成绩合格后发给律师执业*书,才能从事律师职业。
律师执业资格的特定性是律师的一个重要法律特征,它是确保律师的执业素质的关键所在。
(二)律师职业的社会服务性
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天职就是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其专业法律知识来服务于当事人。律师职业不同于官方法律职业,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执业人员”的界定,说明律师具有“业务性”,也就是说,律师从事的是一种业务活动,而非职务活动。而职务活动表现为一定权力之行使,是代表国家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如法官行使审判权,检察官行使检察权,这些职务活动无不包含着权力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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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介绍 *
宣善德,男,1958年生,b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现任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安徽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金融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合肥、滁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主编,参编《合同法概论》、《涉外经济法概论》、《合同法教程》(全国司法学校统编教材)、《律师辩护与代理方略》等教材,并发表论文十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