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法学导论(原书第四版)
编号:439193
ISBN:9787562030584[十位:7562030588]
作者:(德国)(Reinhold Zippelius)莱茵荷德·齐柏里乌斯 金振豹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年01月
页数:206
定价:18.00 元
参考重量:0.3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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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
刑事正义方面主要涉及刑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的问题:刑罚是为了报复吗?还是也(或者仅仅是)为了阻止行为人将来继续造成伤害?刑法(也)应起到一般预防的作用吗?
《法学导论》中的某些问题在我的《法哲学》一书中也有涉及。在那里对这些问题的基本方面有更为深入的探讨。而这本书更注重介绍这些基本问题的实在法意义。方法论问题(法律规则的解释、补充、竞合和适用)在我的《法学方法论》一书中有专门讨论。
* 图书目录 *
译者序
中文版序
缩略语目录
第一章 社会中的人
第一节 人对社会的依赖
第二节 社会:寻求意义的人类行为之结合体
第三节 通过规则实现的行为之协调
第口节 珐律规则和其他行为规则
第二章 组织化的法律社会
第一节 多元法律秩序的协调
第二节 法律效力的保证
第三节 国际法:仍不完善的法
第口节 通往组织化法律社会的国际社会
第五节 关于欧洲联盟的特别介绍
第三章 利益平衡的任务
第一节 通过国家法实现的利益调整
第二节 自治的利益调整
第四章 正当秩序的问题
第一节 正义的合意问题
第二节 正义讨论中的基本概念
第三节 政治共同体的主要目标
第四节 法律视野中的人类图像
第五章 参与者(法律中的人)
第一节 权利能力
第二节 法上行为能力
第三节 代理
第四节 法人
第六章 合同
第一节 自治和信赖保护
第二节 预先给定的合同内容与合同自由的界限
第三节 类似合同的非合同关系
第七章 损害与利益的平衡
第一节 损害的原因
第二节 违法性和应当负责(VertTetenmnen)
第三节 公法上的不利益之平衡
第四节 不正当利益的平衡
第八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
第二节 反对所有权的观点和维护所有权的观点
第三节 财富分配的问题
第四节 所有权的社会义务以及对所有权的责任
第九章 权力的分配
第一节 权力分配: 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第二节 国家权力的划分
第三节 联邦国家中的权力分配
第四节 集权化和非集权化
第五节 自我管理的空间
第十章 权力的限制
第一节 法治国家原则
第二节 基本权利
第十一章 领导和参与决策
第一节 对(民众之)同意的依赖
第二节 被代表者和代表者
第三节 企业中的领导和参与决策
第十二章 作为游戏规则的司法程序
第一节 经由程序的合法化
第二节 法官的中立地位
第三节 为各当事方提供平等机会
第四节 程序的公开性
第十三章 法律中的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目的
第二节 刑罚的法定性
索引
参考文献
……
* 文章节选 *
第一章 社会中的人
第一节 人对社会的依赖
拭们人类天生必须依赖于社会,并且只有通过社会才能充分发展**秉赋。正是通过与他人有组织的、不无复杂的合作我们才不至于只能以果实树根之类为食,且可以有合乎我们心意的衣服穿,有可抵抗恶劣天气的房子住,有充分的食物供给,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满足**爱好并使自己各方面的发展成为可能。我们对于社会交往的需要、作为理解手段的语言的存在以及我们对于正义和非正义的感受和体验也是与这种对社会的依赖一致的。总而言之,我们需要一个社会,以使我们生而有之的秉赋能够按照我们存在的目的得到充分和全面的发展。这与亚里士多德对人的描述是类似的(Gesch第三章第一节)。
我们依赖于社会,并且只能通过它实现我们自己的发展这种理念在人类的历史上一再被提到。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yon Aquin)认为人是在与自然界的协调方面表现得极糟糕的动物。我们既没有厚实的毛皮可供御寒,又没有锋利的牙或爪子,或结实的角来保护自己,也不能凭借自然本能可靠地区分有害和有用的植物。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用社会所提供的优势来弥补我们在身体秉赋和本能方面的不足:一方面通过劳动分工,另一方面通过利用他人已经完成的产品以及学习他人的经验和理论(Gesch第七章第二节);从而我们每个人并不需要经过亲身体验才能知道颠茄有毒这一事实。今天的天主教社会学也承认,人依其本性是需要在和平的市民社会中生活的,因为只有在那里他才能够获得必要的教导,在精神和性情方面有充分的造就。 这本小书旨在介绍法律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它试图使人们关注法律中的主导思想以及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的关联,并将单个、分散的法律规则归入到共同的基本问题之下,以使人们不致迷失于像丛林一样错综复杂的法律规则之中。为方便读者,我想在这里介绍一下本书的基本思路:
人类共同体是作为由规则和主导思想所支配和统合的人类行为的聚合体出现的。然而法律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其特别效力何在呢?有组织的法律共同体又有什么特点呢?在回答这两个问题之后,本书也顺便说明,国际社会共同体正处于向一个有组织的法律共同体发展的阶段。
法律规则的作用是维护特定利益以及对利益冲突进行调整。利益调整则必然涉及正义问题。
* 编辑推荐与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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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介绍 *
莱茵荷德·齐柏里乌斯,Reinhold Zippelius,1928年出生于安斯巴格为纽伦堡艾尔兰根大学法哲学和公法教授及美因兹科学和文学学会成员。
著有《一般国家理论》《国家思想史》《法哲学导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