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证据法
编号:345924
ISBN:9787561528105[十位:7561528108]
作者:朱崇实 张榕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年01月
页数:394
定价:31.00 元
参考重量:0.59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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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正如英国思想家边沁所言,“证据是正义的基础”,“证据的范畴即为知识的范畴”。也如王利明教授所指出的,正义是司法程序所期盼的目的,而证据法则是为达成这一目的而必需的制度化手段之一。在我国的审判制度改革中,证据制度的改革是其突破口也是最受关注的问题,并直接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及法律的适用进而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发生作用。
我国目前尚未对证据制度单独立法,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三大诉讼法中,尽管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中相关的证据规则及具体适用有各自的特点,但也存在许多共性,因此,本书作了一个有益的尝试,尽可能将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刑事诉讼证据制度、行政诉讼证据制度共同纳入研究视野,阐述其各自的特点并指出其共性。本书既对证据法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如证据能力、证据种类、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也对近年来证据制度改革中出现的许多难点问题如证据规则的建构、事实认定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授予与规制等问题进行了具有建设性的探讨,在注重基础知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同时,力求体现最新的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动态。
证据是事实认定的
* 图书目录 *
总序
前言
第一章 证据能力
第一节 证据能力概述
第二节 两大法系的证据能力制度
第三节 我国的证据能力制度
……
* 文章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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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推荐与评论 *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正如英国思想家边沁所言,“证据是正义的基础”,“证据的范畴即为知识的范畴”。也如王利明教授所指出的,正义是司法程序所期盼的目的,而证据法则是为达成这一目的而必需的制度化手段之一。在我国的审判制度改革中,证据制度的改革是其突破口也是最受关注的问题,并直接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及法律的适用进而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发生作用。
我国目前尚未对证据制度单独立法,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三大诉讼法中,尽管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中相关的证据规则及具体适用有各自的特点,但也存在许多共性,因此,本书作了一个有益的尝试,尽可能将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刑事诉讼证据制度、行政诉讼证据制度共同纳入研究视野,阐述其各自的特点并指出其共性。本书既对证据法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如证据能力、证据种类、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也对近年来证据制度改革中出现的许多难点问题如证据规则的建构、事实认定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授予与规制等问题进行了具有建设性的探讨,在注重基础知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同时,力求体现最新的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动态。
证据是事实认定的基础,而事实认定是法律适用的前提,证据制度的健全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我国三大诉讼法中对证据的规定比较粗疏,未能为司法实务提供明确的指引,也给案件的审理带来许多困惑。为改善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先后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证据制度。同时,我国陆续颁布的一些法律,例如《电子签名法》和《公证法》等也弥补了关于证据方面一些专门问题规定上的不足。当前,我国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已列人人大立法规划并已进入实质性修改阶段,我们相信,我国的证据制度也将逐步得以完善。
* 作者介绍 *
朱崇实,1982年2月b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0年5月b业于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大学国际经济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厦门大学校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著作9部(含合著),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级、部省级科研课题10项,科研成果先后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国家首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和“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张榕,福建大田人,1964年5月生,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兼任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主要学术成果:《中国司法能动性的开启及其规制》(《厦门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民事诉讼收费制度改革的理念及路径》(《法律科学》2006年第1期)、《民事程序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诉讼法案例精解》(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