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知识产权法(第二版)
编号:200422
ISBN:9787503621406[十位:7503621400]
作者:郑成思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年03月
页数:407
定价:29.50 元
参考重量:0.538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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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
本书第一编由三章组成。
第一章从概念角度讲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第二章则开始增加一些应用实例,以期从实践角度进一步论述知识产权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因为知识产权法与法理、宪法等不尽相同,它毕竟是一门应用法学。自始至终若完全脱离实际应用去讲,一是不可能讲清楚有关理论,二是将失去这门学科的意义。第三章讲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重点介绍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把一部分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放在知识产权国内法(分论)之前讲,因为参加与缔结国际公约的谈判经常推动着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的重要实体规定,均来自几个重要公约一一这也是我国立法较晚的益处之一。我国的知识产权法与刑法不同,它不是我国“古已有之”的。所以可以说,离开国际保护理论去讲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原理正如试图抛开已有公约去立法一样,在现代社会里是行不通的。
第二编为分论,具体论述知识产权各部门法的问题。
* 图书目录 *
前言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的概念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定义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特点
第三节 不同概念之间的关系
第四节 知识产权概念的交叉与扩展
第五节 知识产权法的归类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利用——转让与评估
第一节 技术与技术转让
第二节 技术转让的必要性与风险
第三节 技术转让的不同形式
第四节 技术转让中许可证合同的构成
第五节 知识产权转让价与许可价的评估
第三章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一节 知识产权与**
第二节 中美知识产权双边协议与中国知识产权立法
第三节 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概述
第四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第四章 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范建议瞩与讲解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的法典化与我国的选择
第二节 中国民法典知识产权篇框架
第三节 对法典知识产权篇“一般规定”的讲解
第二编 分论
第五章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第一节 巴黎公约的产生
第二节 巴黎公约对工业产权通用的原则
第三节 对专利与商标保护的最低要求
第四节 对其他方面的最低要求
第六章 商标制度的起源及发展
第一节 商标与商标保护的历史
第二节 我国商标制度的沿革
第三节 四种商标专用权制度与我国立法的选择
第七章 商标法的内容
第一节 商标权的主体与客体
第二节 商标权的灭失
第三节 侵权与制裁
第八章 商标保护中的特殊问题
第一节 驰名商标的保护
第二节 商标的“反向假冒”
第三节 TRIPS中有关商标保护的几个问题
第四节 地理标志及其在TRIPS中的保护
第五节 其他特殊问题
第九章 专利制度的起源及发展
第一节 专利与专利保护的历史
第二节 我国专利制度的沿革
第十章 专利法的内容
第一节 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第二节 专利权的获得
第三节 专利权的灭失
第四节 侵权与制裁
第十一章 专利保护中的特殊问题
第一节 专利的有限性
第二节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第三节 专利犯罪、专利侵权与刑事制裁
第十二章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第一节 公约的产生
第二节 伯尔尼公约的三项主要原则
第三节 伯尔尼公约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章 版权制度的起源及发展
第一节 版权保护的历史
第二节 我国版权制度的沿革
第十四章 版权法的内容
第一节 版权的获得
第二节 版权的客体
第三节 精神权利
第四节 经济权利
第五节 权利限制
第十五章 版权保护的特殊问题
第一节 关于版权主体
第二节 临摹、独创性与版权保护
第三节 “权”与“物”分别转移时的相互影响
第十六章 知识产权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
第一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
第二节 商业秘密保护
第三节 “协议许可证”及限制性贸易条款
主要参考书目
* 文章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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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推荐与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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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介绍 *
郑成思,法学教授,1944年出生于昆明,1967b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现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北京大学教授。
1986被授予“国家级专家”称号。1988年被国际版权学会(INTERGU)聘为顾问。1989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90年被英国牛津《欧洲知识产权》杂志聘为编委,被伦敦《世界版权》杂志聘为国际编委,被《中国法学》等杂志聘为编委。同年被北京大学聘为教授。1992年被香港学术评审局列为专家组成员。1993年被中国版权研究会推选为副理事长。同年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聘为学位委员会委员,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聘为高级职称评委委员,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定为博士生导师。1994年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聘为该组织仲裁中心仲裁员。同年被任命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1995年被国际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促进协会推选为执行委员,是执行委员会中唯一的亚洲国家委员,1997年连选连任。当选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
参加过我国版权法等法律起草的全过程,并被列为起草小组成员;参加过专利法和商标法等法律的修订;是商业秘密法等法律的起草小组顾问;此外,还参加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民间文学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以法律顾问及专家的身份参加过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等对外谈判,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台湾、英国、澳大利亚、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出版过二十四部中英文著作,发表过上百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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