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经济法通论
编号:148788
ISBN:9787040159288[十位:7040159287]
作者:邱本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年01月
页数:390
定价:31.40 元
参考重量:0.48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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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
《经济法通论》对经济法的社会基础、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进行了深入分析,从中抽象概括出经济法的基础为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进而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界定为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并在此基础上,主要围绕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体系、关系和属性构建了一套经济法的基本原理、然后根据这些原理,同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论析了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构成的市场竞争法和由计划法、财政法、金融法和产业政策法构成的宏观调控法这两个经济性的核心篇章。《经济法通论》理论脉络清晰,论证详实。
* 图书目录 *
自序
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
第一章 经济法的基础
第一节 经济法的社会基础
第二节 经济法的经济基础
第三节 经济法的政治基础
第二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一节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重要性
第二节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立足点
第三节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
第三章 经济法的体系
第一节 经济法体系建立的根据、条件和标准
第二节 市场竞争法
第三节 宏观调控法
第四节 经济法的地位
第四章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市场竞争原则
第二节 宏观调控原则
第五章 经济法关系
第一节 经济法主体
第二节 经济法权力
第六章 经济法的属性
第一节 经济法以社会公共性为本位
第二节 经济法以确认和规范国家干预为特征
第三节 经济法属于社会法
第二编 市场竞争法
第七章 市场竞争法的基础
第一节 市场竞争法的根源
第二节 市场竞争法的特征
第三节 市场竞争法的调整方法
第四节 市场竞争法的构成
第五节 市场竞争法的功能
第八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缘起
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第三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第四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
第九章 反垄断法
第一节 竞争模式
第二节 相关市场
第三节 基本原则
第四节 主要方法
第五节 反垄断规制
第六节 反限制竞争协议规制
第七节 企业合并规制
第八节 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
第九节 反垄断法的适用
第三编 宏观调控法
第十章 宏观调控法的基础
第一节 宏观调控法的必要性
第二节 宏观调控法的特征
第三节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
第四节 宏观调控法的构成及功能
第十一章 计划法
第一节 计划的性质
第二节 计划法的概念
第三节 计划法的内容
第十二章 财政法
第一节 财政
第二节 财政法概述
第三节 预算法
第四节 税法
第五节 国债法
第十三章 金融法
第一节 货币
第二节 中央银行
第三节 货币政策
第四节 金融监管
第五节 中央银行的公共职能
第十四章 产业政策法
第一节 产业
第二节 产业政策
第三节 产业政策法的规定性
第四节 产业政策法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 产业政策法的制定和实施
跋:为经济法学的科学化而努力
……
* 文章节选 *
社会正义是人类的目标,要实现社会正义,关键是要择出社会的最好代表。无疑,社会上境况最差者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他们的需要最需要迫切满足,满足了他们的需要也就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社会需要、人类需要。依据这种正义要求,法律应从关爱一般人过渡到关爱境况最差者,关爱最需要关爱的人。目前“法律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处于过渡之中。不过,看来其直接方向是,在通过现有法律秩序可能达到的限度内,努力满足最大范围的人类需要”。
当代正义原则是关爱境况最差者的原则。当代社会在紧缩、人际在密切,人与人息息相关,相互影响,在这种相互影响中,境况最差者不大可能影响别人而大都受别人影响,并且对他们的影响多是负面的,不利的,有时甚至把他们逼入绝境;社会资源在减少,人的需求在增长,有人多占就有人少得,在这种资源争夺战中,境况最差者处于不利地位,没有争夺能力,几乎无法问津。幸亏,人权观念日长,要求人类一家,人人平等,共同发展。不能把境况最差者视为社会的弃儿,把他们扔下不管,其它人应关爱他们、扶助他们、带领他们共同发展。为此,法律应有所发展,从过去突出个人竞争、出人头地到现在强调整体合作、共同发展。“在本世纪,法律的传统目的正在让出自己的地位。本世纪之初,法律的口号是机会和安全。虽然平等已被提到宪法高度,人们将它严格解释为市场交易的机会均等。人们强调的是保护赢利的安全,一旦需要,甚至不惜以社会利益为代价。随着本世纪的进步,这些目的越来越受到怀疑。20世纪下半叶,就法律的目的而言是一个过渡时期。我们似乎正从个人突出的理想移向彼此合作的理想。在法律中如同在社会里竞争正变为相互依赖。”③人们日益相互依赖,唇亡齿寒,情同手足,这规定着法律发展的趋势。“发展中的法律正以满足人类需要作为自己的口号。抽象的不受限制的个人至上作为价值尺度,已为人类最大限度地控制自然所代替(这个自然包括外在的自然界和人类本身),以满足社会的需要。法律的任务被视为协调彼此冲突的人类要求或期望,以便以最少的矛盾和最小的浪费去获取文明的价值。” 《经济法通论》这门课程,我不记得自己讲过多少次了,但我记得每次讲课时,学生都会问有没有好的教材,给他们推荐一两本。对此,我总是难以回答。
我之所以难以回答,是因为自己作为圈内人,知道经济法学是一门发展中的学科,尚待完善,无论哪本教材恐怕都难以满足学生的期许,因而不敢妄加推荐。不过倒是使我注意到教材的重要性,促使我去思考何谓教材,并企图写一本教材。
一切教育都离不开教师和教材。教师是教材之母,教材总是教师写出来的,没有教师哪有教材。但再优秀尽职尽责的教师也替代不了教材甚至不如教材,因为教师没有三头六臂,不能时刻面对所有学生。与教师相比,只有教材才能与学生形影不离,朝夕相处,相濡以沫,才是真正的良师益友。从这个角度说,教材重要于教师,教师是活的教材,不能成为活教材或者说不能写出好教材的教师也许不能称为良师。教材是教师的复制和扩大,是教师手脚的延伸,基于此,我认为一切教育都应从教材开始,并以教材为重。
教材,是教书育人之材,是教育之本,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自然也就要以教材为本。教材是教师教授的蓝本,是学生学习的范本,还是考试的标准,堪称教学的“圣经”。教材的这一性质,要求教材是该学科知识的精粹,思想的概括,文化的传承,真理的化身,应得到普遍的公认,具有经典性和权威性,教材应是书之精华,书之皇冠。非如此,不足以为教材,教材不能滥竽充数,那样的教材,拿来教人只会害了别人。
教材是学生的必读书,是学生读得最多,信得最深,影响最广的书本,没有哪本书像教材那样对人影响深远,甚至文化教育对人的影响也在于教材对学生的影响。教材是学生的精神食粮,好的教材营养丰富,使人身心发达;坏的教材营养不良,使人身心孱弱,教材的质量影响学生素质进而影响民族素质,影响千秋大业。人才培养关键在于教材建设,学科是否完善、教育是否完善就看教材是否完善,教材是学科完善、教育完善与否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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